物质创制与能量转换科学研究中心分析测试实验室管理条例
为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,更好地服务于检测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 设备操作人员资质要求。未经培训不可擅自上机操作使用。
第二条 每次使用设备进行实验前都需要在网站上进行预约登记,实验结束后做好使用登记。
第三条 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,并做好维修记录。
第四条 保证设备在合适的环境下进行工作。
第五条 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,仪器操作者进入仪器间须更换拖鞋或带鞋套,以保证设备清洁。
第六条 仪器在运行中出现故障,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使用,记录情况并通知管理人员。
第七条 禁止观测腐蚀性的化学试剂、液态及强磁性样品。
第八条 禁止私自帮人代测样品。
第八条 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,定人点检。做好防光、防震、防潮。
第九条 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,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,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,根据设备管理制度处理。
物质创制与能量转换科学研究中心分析测试室